从联名奶茶到法庭判决:乐乐茶鲁迅形象使用案全过程回顾;教训深刻。
从联名奶茶到法庭判决:乐乐茶鲁迅形象使用案全过程回顾;教训深刻。


近年来,新茶饮行业竞争激烈,许多品牌选择借助文化符号进行差异化营销,其中不乏与文学经典的跨界尝试。乐乐茶在2024年世界读书日推出的“烟腔乌龙”联名活动,便是典型一例。该系列产品以鲁迅先生为致敬对象,奶茶杯身及周边物料均采用相关形象,宣传语突出某种个性特征,旨在营造文学与现代生活的有趣连接。然而,这一创意很快遭遇阻力,引发从舆论到司法的多重考验,事件发展过程值得细致梳理。

活动上线仅数日,便有声音指出“烟腔”表述可能对鲁迅形象造成误读或不敬。鲁迅文化基金会迅速行动,通过律师函形式要求乐乐茶及其合作方停止使用相关内容。品牌方反应较为及时,很快撤下宣传物料并公开表达歉意,同时就肖像权事宜与相关方完成和解。但争议并未平息,原告杨之光教授遗孀欧阳及女儿杨红,以画家家属身份提起诉讼,焦点转向两幅特定画作的著作权:《永远进击》与《鲁迅半身像》。这些作品由杨之光与鸥洋共同完成,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与历史意义。

上海普陀区人民法院受理后,对比了涉案图像与原作。判决书详细说明,乐乐茶虽对原画进行了替换物品与镜像处理,但人物基本特征保持一致,整体视觉效果高度相似。更关键的是,这种修改改变了原作所承载的精神内涵:原画强调鲁迅在艰难环境中坚持前行的坚定气质,而商业版本则融入流行元素,削弱了严肃的历史感,导致作品完整性受到损害。法院因此认定构成著作权侵害,综合事件经过、侵权程度及品牌后续措施,判令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一定数额,并要求通过官方渠道刊登道歉声明,以恢复名誉影响。乐乐茶一度上诉,后又撤回,使一审判决正式生效。


品牌在收到判决后发布正式声明,承认活动存在明显失误,对著作权持有者表达诚挚歉意。公司自省在版权审核环节的漏洞,承诺全面升级管理制度,加强员工培训,确保未来所有创意均经过严格知识产权评估。这起案件跨越近两年,从商业尝试到法律责任认定,暴露了文化营销中的常见风险:创意边界模糊、审核不严、改动不当。行业内外由此获得启示,企业在借用公众人物或经典艺术形象时,必须优先考虑原作精神与权利人感受,避免将深刻内涵简化为浅层娱乐符号。只有如此,跨界合作才能长久赢得认可,而非引发反弹。事件也促使更多品牌重视合规建设,推动整个新茶饮领域向更成熟的方向迈进。(约1780字)
